司索工是在地面工作的工作人员,为行吊准备吊具、捆绑挂钩、摘钩卸载等,很多企业中,司索工同时还要担任指挥工,担任吊运的指挥工作。司索工的工作质量与整个搬运作业安全关系极大。规定操作工序安全要求如下。
1.准备吊钩
对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,如果是目测估算,应增大20%来选择吊钩;
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检查,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,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。
2.捆绑吊物
(1)对吊物进行必要的规类、清理和检查,吊物不能被其它物体挤压,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。切断与周围管、线的一切联系,防止造成超载;
(2)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浮摆的杂物,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,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,防止坠落伤人;
(3)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,尖棱利角应加垫物,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;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落;
(4)捆绑吊挂后余留的不受力绳索应紧系在吊物或吊钩上,不得留有绳头悬索,以防在吊运过程中勾挂人或物:
(5)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,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,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,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。
3.挂钩起吊
(1)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,不准斜拉吊钩硬挂,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、摆动;
(2)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、摘钩时,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,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(如圆木、管子、滚筒等)做脚踏垫物。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,防止人员坠落跌伤;
(3)挂钩要坚持“五不挂”:超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挂,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,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,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,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佳等,将不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;
(4)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,应由一人负责指挥,在确认吊挂完备,所有人员都离开站在安全位置以后,才可发出起钩信号;
(5)起钩时,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、坠落波及的地方;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,则应站在斜面上方(不可在死角),防止吊物坠落后继续沿斜面滚移伤人。
4.摘钩卸载
(1)吊物运输到位前,应选择好安放位置,卸载不要挤压电气线路和其他管线,不要阻塞通道;
(2)针对不同吊物种类应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撑、楔住、垫稳、归类摆放,不得混码、互相挤压、悬空摆放,防止吊物滚落、侧倒、塌垛;
(3)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,确认所有吊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,不允许抖绳摘索,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。
5.搬运过程的指挥
(1)无论采用何种指挥信号,必须规范、准确、明了;
(2)指挥者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,并使司机、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;
(3)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(特别是重物悬挂在空中时),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,应密切注意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,发现问题,及时发出指挥信号。
行吊司索工一般要和行车工共同配合完成重物的吊运工作。而且在行吊工作过程中,要注意自身的安全。